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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教師評鑑制度後設評鑑研究——以屏東教育大學為例

江滿堂/屏東教育大學評鑒工作室執行長

陳亭燏/屏東教育大學評鑒工作室助理

劉慶中/屏東教育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教授、屏東教育大學校長

摘要:自教育部於2005年頒布修訂之大學法,落實推動大學教師評鑑機制以來,各大學校院依據各校性質與特色建立所屬教師評鑑制度。該制度的建立,說明了對大學教師的期許,以及對教師品質的重視,即教師評鑑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教師自我約束,以及自我改進的方向(彭森明、施名俊,2012)。

本研究以屏東教育大學(以下簡稱屏東教大)為例,探究大學教師評鑑之實施歷程,該校教師評鑑辦法自2007年3月制定公佈實施,逐年對校內教師實施教師評鑑,至今已全校教師均已接受1次教師評鑑。依據陳佩如(2008)對大學教師評鑑現況之分析研究,大學教師認為教師評鑑的行政程序應包括相關法規之制定、宣導評鑑內容及過程、具體有效的評鑑計畫並告知評鑑結果及原因,完善的配套措施與申訴機制、以及建立後設評鑑機制。高等教育推行教師評鑑以來,其實施成效良窳,實有檢討的必要,本研究透過後設評鑑的方式,針對屏東教大在教師評鑑的實施歷程上,了解教師評鑑之實施現況,並經由焦點團體訪談,提出改善之建議,以作為制度改進之參考,藉以提升教師評鑑之目的。

时间:Nov 26, 2012 10:49:0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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